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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認 - 教育百科
ˋ
zhāo rèn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hāo rèn
解釋:
  1. 承認罪狀。
    【例】由於人證、物證俱全,歹徒終於招認了。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招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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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詞: 供認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hāo rèn
解釋:
承認罪狀。《警世通言.卷三三.喬彥傑一妾破家》:「高氏抵賴不過,從頭招認了。」《老殘遊記》第一六回:「我勸你們早遲總得招認,免得饒上許多刑具的苦楚。」也作「招承」。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招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tsiau-jīn/tsiau-līn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認罪。承認罪狀。
    例如:這个嫌疑犯已經招認矣。Tsit ê hiâm-gî-huān í-king tsiau-jīn--ah. (這個嫌疑犯已經認罪了。)
同義詞: 認罪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招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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