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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待時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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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ué bù dài shí |
解釋:
舊時對已判死刑的重刑犯,不待秋後而立即執行。《明史.卷九三.刑法志一》:「強盜肆行劫殺,按贓擬辟,決不待時。」《醒世恆言.卷三三.十五貫戲言成巧禍》:「准律: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斬加等,決不待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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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決不待時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