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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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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iū zhèng quán |
解釋:
監察院的職權之一。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監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會的工作,分設若干委員會,調查一切施政,注意其是否違法或失職。若委員會認為其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時,得經各有關委員會的審查及決議,向行政院或有關部會提出糾正案,促其注意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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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糾正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