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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還講三分理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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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àn guān hái jiǎng sān fēn lǐ |
解釋:
(諺語)比喻再不講情理的人也會講點情理的。如:「他既已改過,判官還講三分理,你就別再為難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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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判官還講三分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