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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社事件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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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mǔ dān shè shì jiàn |
解釋:
清同治十三年(西元1874)三月,日本藉口琉球難民為臺灣牡丹社生番殺害,出兵犯臺,占據琅𤩝(今屏東縣恆春鎮),清廷派員與之交涉,時經半載,方於是年九月簽定中日北京臺事專約三條,而使日軍撤退,史稱為「牡丹社事件」。也稱為「琅𤩝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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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牡丹社事件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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