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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據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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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tiáo jù |
解釋:
1.逐條引證。《新唐書.卷一三二.列傳.蔣乂》:「會詔問神策軍建置本末,中書討求不獲,時集賢學士甚眾,悉亡以對。乃訪乂,乂條據甚詳。」 2.便條與收據的合稱。為收領物品而寫的便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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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條據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