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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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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ì rèn |
解釋:
1.自己認為。如:「我自認沒有對不起他,何必要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儒林外史》第五二回:「毛二鬍子自認不是,情願把這一筆帳本利清還,只求鳳四老爹不要動手。」 2.法律上指當事人之一造,對於對造在訴訟上有關於自己的事實主張表示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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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自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屬性: | 動 |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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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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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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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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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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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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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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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華語: | 自認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_自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