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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人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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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rèn yǎng rén |
解釋:
透過認養手續,與被認養人有從屬關係的個人或組織。認養人除按時交付認養費,並給予愛心及關懷外,並不負任何法定的義務或責任,在民法上亦不發生親屬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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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認養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