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322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就學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入學。[例]他已達就學年齡,可以開始接受國民義務教育了。
團體倫理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的關係,也涉及到團體成員之間互動的複雜關係:舉凡成員的開放、秘密的維護、情感的投入、個人意願、權利與義務等,應有倫理規範,共同遵守。 功能適當的團體輔導守則可能產生以下幾種重要的功能:1.團體領導者有足夠專業能力與資格能有效的帶領團體,成員能獲得協助。2.團體領導者在帶領團體過程中有實施規準,較能順利地帶領團體。3.團體倫理規範有助於釐清團體過程中,領導者與成員間以及成員與成員間的權利與義務,俾能負起應盡的責任。4.團體倫理規範可協助領導者與成員在...
幼稚園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目錄1 前言2 實際情況3 研究報告4 關鍵字5 參考書目 前言雖然大部分兒童在進入小學一年級之前,都曾上過幼稚園,但大部分的州並未將幼稚園定為義務教育。幼稚園的最初目的是要促進兒童的社會技能,以便能接受正式教育。但是最近幾年來,這項功能逐漸由學前方案所取代。幼稚園越來越把重點放在學業,也就是強調閱讀和數學的預備技能,以及學校中應有的適當行為(如舉手、排隊、和輪流)。 實際情況在有些學區,幼稚園課程和以前的小學一年級課程變得很相似,這是大部分兒童發展專家所反對的。這個趨勢最令人難過的是,如果他們的表現未達某些標準的話,許...
教師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目錄1 教師法2 修正日期3 第一章 總則4 第 二 章 資格檢定與審定5 第三章聘任6 相關連結 教師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教師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立法宗旨)  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教師專業地位,特制定本法。第二條 (教師資格檢定與審定、聘任等有關事項之規定)  教師資格檢定與審定、聘任、權利義務、待遇、進修與研究、退休、撫卹、離職、資遣、保險、教師組織、申訴及訴訟等悉依本...
團隊工作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個人就能把輔導工作做好。「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規定,輔導室得另置具有輔導專業知能之專任輔導人員若干人及義務輔導員若干人。亦即,如果經費足夠,學校是可以聘具有輔導專業知能的專任輔導人員,以補輔導教師之不足;如果經費不足,也可聘任義務輔導人員協助。這裡所謂義務輔導人員,指的是輔導志工。其實聘輔導志工根本無須入法,那是學校的權責。就算學校招募輔導志工,也算是個輔導團隊。更何況,任何助...
羅加諾公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德、法、比、英、義互相保證西歐和平的一系列協定的總稱。於西元一九二五年十月十六日在瑞士羅加諾(Locarno)草簽,十二月一日在倫敦正式簽字。條約規定《凡爾賽條約》固定下來的德、比和法、德邊境界不可侵犯;除合法防禦或履行國際聯盟義務外,德、比、法絕不互相進攻,以和平手段解決彼此間的爭端。也譯作「洛迦諾公約」。
特別權力關係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besonders Gewaltverhaltnis)具有一些特性,如當事人之不平等性、概括的權利義務關係、自定的特性規則、對違反義務者之處罰權、爭訟處理方法的限制等。因此,如果依照這種關係,首先,學校或教師對學生有命令及處罰之權,而學生則有服從的義務;其次,學生的義務是不確定的,學校或教師可隨時賦予...
服役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依照我國兵役法規定,男子在18歲至45歲之間,接受國家軍事訓練,擔負保家衛民的責任。為國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之一。[例]他雖在軍中服役,仍能利用空閒時間念書充實自己。
存證信函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存證信函存證信函為「郵局存證信函」之簡稱,顧名思義為保存證據用之信函,藉由郵局證明發信日期及發信內容為何的一種證明函件,以達到告知義務的效果。目錄1 存證信函的功能與目的2 存證信函之撰寫內容3 存證信函遺失之補救4 參考書目5 關鍵字 存證信函的功能與目的存證信函具有存證之功能,假若提起訴訟,則可作為證據之用。而存證信函存於郵局之副本,在三年的保存期內,寄件人皆得以交驗原執據或另據副本申請證明,申請查閱。(註1) 存證信函之撰寫內容一、依據郵務營業規章第三章第113條,信內寄件人與收件人之住址須與信封上的相同。二、依據...
參與式決定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職權四項標準來做選擇,事情的重要程度愈高,參與人員宜愈廣泛,以收集思廣益之效;決定事項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人,要列為參與決定的重要人選,以符合實際需要;具備相關專業知能人員也要廣為延攬,以提供專業判斷之背景知識;最後,職務相關人員也要有參與決定的機會,以提高決定的可行性。如前所述,參與式決定是以政策項事項為主,中在全面性、普遍性、原則性的決定,因此,必須採取多元參與的觀點,以提供決策品質。但既經決定之後,則應交由行政人員或專業人員執行,並賦予執行人員全部的行政決定權。換言之,參與式決定以政策性決定為範圍,不宜直接參與行...
我是貓頭鷹博士,
有問題可以問我喔!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