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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貴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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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貴得無法用言語表達。形容極為尊貴。《唐語林.卷五.補遺》:「規驚起曰:『此女貴不可言。』是生二子,男為人君,女為公主。」明.沈采《千金記》第三四齣:「相君之面,不過封侯;相君之背,貴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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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不可一日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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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帝制時代,國君是一國政權重心所繫,故用此語形容國君地位的重要。常用於老國君崩逝,新國君未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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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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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鄙視。如:「她的行為雖可鄙,但追究其動機,卻也叫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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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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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敦煌變文集新書.卷四.醜女緣起》:「王郎見妻端正,指手喜歡,道數聲可曾。」也作「可憎」。
是否、曾否。元.無名氏《看錢奴》第四折:「滿口假悲慈,可曾有半文兒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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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不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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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得令人無法忍受。形容非常的臭。《三國演義》第九○回:「大半被鐵砲打的頭臉粉碎,皆死於谷中,臭不可聞。」也作「臭不可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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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檢證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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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檢證性原則是邏輯實徵論最具代表性的概念,其要旨為:一切有意義的命題不是分析的便是綜合的。分析命題因其邏輯形式而為真(恆真句 tautology sentence)或假(矛盾句 contradictory sentence);綜合命題則由經驗事實判斷真假。因此,可檢證性原則成為區分命題是否有意義的標準,也是區分科學與形上學的依據。
檢證原則的概念可溯及休姆(D. Hume)、約翰.彌爾(J.S. Mill)與馬赫(E. Mach)的經驗論。而最早提出此原則者是魏斯曼(Friedrich Waismann),他指出命題的意義即為其檢證方法。艾爾(A.J. Ayer)等邏輯實徵論... |
可辨識性、易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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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性是指這個城市具有容易被辨認、組織、識別以及回憶的特質。通常,人們偏好易於閱讀與瞭解的環境。Kevin Lynch提出五個和可辨識性密切相關的要素:路徑、邊緣、區域、節點和地標。這五個要素即為組成認知圖的重要元素。具有清楚的路徑與明顯的邊緣、節點與地標的地方,可辨識性通常也較高,較易被人們所理解與掌握。假如一個城市的可辨識性越高,那麼人們將越容易在他周邊找路與活動。所以,建築與環境的識別性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非常重要,特別是在醫院、機場等大型建築中,簡單而可以預測的規劃將可提升環境的可辨識性,而減少我們找路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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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不可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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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到不能抑制的地步。形容憤怒到了極點。如:「他在遭人羞辱下,怒不可抑的拿起桌上茶杯朝對方臉上摔去。」也作「怒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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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不可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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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過於享樂。《禮記.曲禮上》:「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晉書.卷五九.汝海王亮等傳.史臣曰》:「然而臨禍忘憂,逞心縱欲,曾不知樂不可極,盈難久持,笑古人之未工,忘己事之已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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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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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絕對不容許。如:「瓦斯外漏時,萬萬不可點火或打開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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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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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