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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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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的意思是明明知道是錯的,卻故意去違犯。例如國家頒布了法令,人人都應該遵守,但是有些人因不知法而犯法,這是無心之過,還可原諒;如果是明明知道法令規定如此,卻故意去觸犯,這就是「明知故犯」了。這種意念在文獻上比較早的出處是宋代陳世崇的《隨隱漫錄》卷一引西山蔡先生對子孫的訓示說:「蓋不識好惡,如童稚,如醉人,雖有罪可赦,若知而故犯,王法不可免也。」意思是說:一個人不明是非,就像小孩子和醉漢,如果犯錯,還可以原諒;但是如果是已經知道不對了,還去犯錯,那就應該受法律制裁。這裡的「知而故犯」就是「明知故犯」的意思。後來「明知故犯」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在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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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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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韓非在其《韓非子》裡面有「解老」與「老」兩篇,直述自己思想部分也源自於老子,故後世稱之為道法家,意味從道家裡面延伸出來的新法家思想。但韓非的老子,僅擷取老子一小部分,與同繼承老子思想的莊子道家,完全不同。 簡單說,韓非只取老子無為的思想,在老子的無為裡面,認為處世,不需要拘泥固定形式與方式,只要順著大道即可。但韓非僅取部分意思,認為無為,落實在君王統治上,應該是無特定喜好,或喜好不能被臣下掌握,此面向還包括施政習慣,統馭方式等,應該陰晴不定,難以掌握。如此才不會反被臣下駕馭,被認為如此才算是無為之治。也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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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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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這帶給證嚴法師莫大的衝擊──究竟生從何來,死往何去?這件事也開啟她探索生命的契機,常到慈雲寺向修道法師探究佛法。在那段時間裡,證嚴法師體悟到「女人不單單只是為一個家庭付出,女人應該也可以和男人一樣,承擔起社會責任;把參與社會的悲懷推廣到整個人類,將每個人『愛家』的心,推廣到愛社會、愛眾生,這樣才是真正的幸福吧!」幾經波折,最後在花蓮縣秀林鄉普明寺安住下來,日子清苦,仍勤於修學佛法。1962年,二十五歲的她自行落髮,踏上僧侶修行的生涯。1963年2月,於慧日講堂禮上印下順導師為師,導師叮囑:「你我因緣殊勝,既然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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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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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道二家傳授道法或祕術的要語。《抱朴子.內篇.明本》:「豈況金簡玉札、神仙之經、至要之言,又多不書,登壇歃血,乃傳口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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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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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法律而故意犯法。《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爺,知法犯法!」《官場現形記》第一五回:「你二位是有功名的人,誣告一個罪,硬出頭一個罪,聚眾一個罪,噪鬧衙門一個罪。知法犯法,這還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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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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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守道教經典規戒,出世修練道法,而熟悉齋醮祭禱儀式的人。[例]在臺灣民間信仰習俗中,常請道士到法會來超渡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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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傳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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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耳,六隻耳朵,指三個人。「法不傳六耳」指道法不可以說給第三個人聽。比喻事情極端祕密,不能給第三者知道。《兒女英雄傳》第四回:「白臉兒狼說:『這話可法不傳六耳,也不是我壞良心,來兜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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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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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教指天尊的道法。如:「法雨滂沱,普潤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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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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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禮。《西遊記》第二回:「你這潑猴,十分無狀!師父傳你道法,如何不學,卻與師父頂嘴?」《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二:「適間這位貴友,途路之中,如此輕薄無狀,豈是個全身遠害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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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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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內斂的抒情:華文文學論評》(臺北:聯合文學,2008)傳記與陳大為合著《靈鷲山外山-心道法師傳》(臺北:遠流,2002) 評價作家余光中曾言:「鍾怡雯綺年麗質,為繆思寵愛之才女,但她的藝術並非純情的維美。他對於青春與愛情,著墨無多,更不論友誼。相反地,生老病死之中,她對後三項最多著墨,筆端的滄桑感逼人如暮色。」文學評論家李奭學曾稱鍾怡雯為「文界哪吒」。責任編輯語二甲1097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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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