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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不為利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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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意志,不被任何利益所引誘。如:「將軍不為利誘,繼續守城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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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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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正當的手段施計設圈套騙人。如:「神棍常假借神意誘騙信徒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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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循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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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漸進的誘導。參見「循循善誘」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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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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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捉捕。如:「不肖商人為了私利而誘捕野生動物,使許多野生動物瀕臨絕種,國家的名譽也因此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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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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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題由題幹(stem)與選項(options)兩部分所組成。選項通常包含正確答案與誘答兩部分。誘答項目是吸引一知半解的學生去選答,以區別受試者的能力高低。
編擬誘答項目,宜注意下列事項: 1.必須以學生的共同錯誤為前題:誘答項目應是教師或測驗編製者深入了解學生或受試者的學習狀況,以其經驗選取共同錯誤來誘惑未具備正確知識者。 2.敘述必須淺顯易懂:有些測驗編製者為提高誘答力,誤將文字敘述複雜化,因此測驗編製者敘述必須淺顯易懂。 3.誘答必須能發揮功能:有些測驗編製者編擬的測驗誘答題目,甚難發揮誘答力。如:下列哪一個是臺灣人口最多的城市... |
抗拒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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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誘惑是測驗學生作弊的情形。哈特舜(Hugh Hartshorne)和梅(Mark May)早期曾作社會學習的研究,來了解兒童的「道德性格」。在他們的實驗中(總共測試一萬一千名年齡從八歲到十六歲的兒童),哈、梅二氏讓兒童有欺騙、說謊或偷竊的機會。每一項測試可以引誘兒童去做純為個人所得而不欲人知的事,同時,在每一個情境下兒童都不知其行為已被觀察。例如兒童被引誘在考試時抄寫別人的答案,或在遊戲中、運動競賽時、回家做功課時有作弊的行為。這些兒童受測試的情境很多,包括:家庭、學校、社區活動中心、遊樂場及教堂等。
哈、梅二氏從研究中得到的結論是:兒童的誠實行為受到情境和諸如懲罰、獎賞... |
天誘其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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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開導、疏通人的心意。《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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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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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導扶助。《詩經.陳風.衡門.序》:「衡門,誘僖公也,愿而無立志,故作是詩,以誘掖其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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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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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惑、引誘。《魏書.卷三五.崔浩傳》:「公卿議者僉然,欲遣騎五千,并假署司馬楚之、魯軌、韓延之等,令誘引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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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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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40條規定,行為人為使未成年之被誘人脫離家庭,在其同意下,使其脫離家庭或其監督人的控制,構成和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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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