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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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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排擠(marriage squeeze)係指在適婚年齡的男女人口數不平均的,而使得男性或者女性在擇偶時產生被排擠的不平等現象。依理論而言,一般新生兒中,男嬰的比例高大於女嬰,然而因成長過程中男性的死亡機率較女性高,因此待達到適婚年齡時,男、女之間的人數比例約相等。假若該婚姻市場是封閉而未受其他因素影響,則可推論男、女各自在同齡階層中應可有一名配偶。然而,實際上婚姻市場仍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例如社會文化、政治等,可能因此破壞原本達平衡的婚配市場。(註1)當前在婚姻市場中,對女性而言因婚姻排擠現象加上婚姻坡度的問題,因此...
日異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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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日新月異」之典源,提供參考。 《禮記.大學》湯1>之盤銘2>曰:「苟3>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注解〕 (1) 湯:商湯,名履,商代開國君主。建都於亳,任用伊尹執政。因夏桀無道,發兵征伐,連續獲勝,後滅夏,建立商朝,在位三十年。 (2) 盤銘:刻在盤上的銘文。商、周時貴族所用之器皿,常刻有銘文,作警策語。 (3) 苟:如果、假若
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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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適用在國家基於公益的需要,而必須限制人民的基本權時,其強調應盡可能在範圍內保障人民之基本權;然而,假若國家對人民造成的損害與其追求的公益目的明顯不相當,則違反比例原則。而比例原則的適用可以公益目的及必要性作為審查之基準。目錄1 公益目的的審查2 必要性審查3 參考書目4 關鍵字 公益目的的審查憲法第23條提到須「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以此做為起始點,強調建置人民基本權所追求的目的,必須符合特定之公益目的,若無,則失當,則此一限制人民權利之作法即因限制目的的不正當而違憲。 必要...
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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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喻世明言.卷二九.月明和尚度柳翠》:「前為因,後為果;作者為因,受者為果。假如種瓜得瓜,種荳得荳,種是因,得是果。」也作「假使」、「假若」。
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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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須經由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之提議,2/3以上之決議,才能聲請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法條審理,假若判決成立即完成總統之彈劾。(註2) 參考書目註1:蕭文生,<國家組織(第6講):總統>,月但法學教室,29期,2005年3月,頁48-57。註2: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2011年9月五版,頁375-392。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總統英文關鍵字:President
婚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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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具有強制性的功能,若違反,則將遭到懲罰、制裁。例如我國民法第985條規定:「有婚偶者不得重婚」,假若重婚則將違反此發條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註2) 參考書目註1: 張榮富(Chang, Jung-fu)著,《婚姻市場對擇偶偏好的影響--以臺灣、香港與南韓為比較》,來源期刊:思與言,卷期:47:3 2009.09,頁次:頁151-193註2: 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婚姻與家人關係。臺北:空大。相關教學資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https://isp.moe.edu.tw/resources/s...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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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之能力,惟專屬自然人之權力義務不在此限。 行為能力法人之行為能力實為權利能力之範圍。 侵權行為能力假若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職務而侵害他人權利,則該法人應負起侵權行為責任,負損害賠償責任。(註2) 參考書目註1:李淑明,《民法基礎五講》,台北:元照,2013年7月,頁3-20。註2:蔡佩芬,《法學緒論》,台北:元照,2011年10月四版,頁127-132。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法人英文關鍵字:legal person
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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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少錢用。如:「不要緊,假若你手頭不便,我可以先墊付給老闆。」
求人不如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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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語)請求別人不如依靠自己。指人做事不要依賴他人。《隋唐演義》第八回:「常言道:『求人不如求己。』假若樊朋友一年不來,也等一年不成?」《紅樓夢》第七二回:「俗語說:『求人不如求己。』說不得,姐姐擔個不是,暫且把老太太查不著的金銀傢伙偷著運出一箱子來,暫押千數兩銀子,支騰過去。」
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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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國家是否可對人民進行私人相關資料之調查,如:戶口、收入、身高、宗教信仰、職業……等資料。而理論上,假若國家無法律之依據,非出於人民自願則不需提供國家相關之資料,即便是為國家亦不可任意探測人民之秘密。由此可知,國家若欲取得人民之資料,須有法律之依據,且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其不得強制人民接受相關調查。而實務上亦有相關釋憲文可參考,如大法官釋字第293號:「銀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銀行對於顧客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旨在保障銀行之一般客戶財產上之秘密及防止客戶與銀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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