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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言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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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麼好謝罪的呢?」這件事讓地方父老稱頌不已。劉寬當官後,對待下屬也相當寬容。如有犯錯,也只用草鞭打,目的只是在處罰,而不傷人,有好的績業也歸功於下屬。出巡地方時,常與當地文人討論經義,與地方父老閒話家常,並訓勉少年做人處事的道理,使地方人士都受到他的影響而感化。由於他這種寬厚穩重的性格,使他即使面對急迫的事,也都不會因慌張而大聲說話。《後漢書》裡用「未嘗疾言遽色」來表示劉寬,處事一直相當穩重。後來「疾言厲色」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表示言語急迫,神色嚴厲,形容人發怒的樣子。
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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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以責打刑犯之木杖。《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唐.李善.注:「以之笞人,同谓之箠楚。箠、楚,皆杖木之名也。」明.郎瑛《七修類稿.卷四四.事物類》:「獄具:桎梏、拲、鐐、檻車、枷、鎖、箠楚、縲絏。」
2.古代一種用木杖、竹板等杖打的刑罰。《漢書.卷七六.趙尹韓張兩王傳.韓延壽》:「後吏無追捕之苦,民無箠楚之憂。」後泛指責打、拷打。《三國志.魏書.卷二三.楊俊傳》:「本郡王象,少孤特,為人僕隸,年十七八,見使牧羊而私讀書,因被箠楚。」《醒世姻緣》第七二回:「他只說周龍皋合他有賬,整日箠楚,陸續也不知打過了幾萬。」也作「捶楚」、「棰楚」。
鏤心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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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刻骨銘心」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這篇〈上安州李長史書〉是唐代詩人李白,在安州遊歷時寫給李(京之)長史自我推薦的書信,期望得到賞識而受到任用。在這之前,李白曾經得罪李長史,但李長史原諒了他,所以在書信中,他引用《世說新語.政事》:晉代王承任東海郡太守時,有一個人因為在老師家讀書讀到太晚,回家時犯了宵禁,王承就說:「鞭打像甯越一樣勤學的人來樹立威名,恐怕不是治理政事的根本之道。」於是派人送他回家。李白以這則故事來讚揚李長史的寬宏大量,並且表明會將李長史的恩德刻在骨頭,記在心上。後來「刻骨銘心」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感受深刻,難以忘懷。
鞭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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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打屍首以雪恨,或對已死的人做嚴厲的批評。參見「鞭尸」條。《魏書.卷三八.王慧龍傳》:「誓願鞭屍吳市,戮墳江陰。」
鞭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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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鞭子抽打。如:「頑皮的小弟常遭父親鞭韃。」也作「鞭打」。
鞭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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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鞭子抽打。《國語.吳語》:「越國固貢獻之邑也,君王不以鞭箠使之,而辱軍士使寇令焉。」漢.劉向《說苑.卷一六.談叢》:「木馬不能行,亦不費食,騏驥日馳千里,鞭箠不去其背。」也作「鞭打」。
以咽廢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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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因噎廢食」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呂氏春秋》一書為戰國時秦相呂不韋聚集門客,各記所聞論述而成,種種異說雜陳於書中,為雜家之祖。〈蕩兵〉一篇主要論述用兵的重要,為辯駁墨家非攻之說而作。作者認為,父母若從不鞭打小孩,便無法禁止孩子的叛逆頑劣;國家若沒有刑罰,便無法禁止人民的相互衝突;天子若不行誅伐,便無法禁止諸侯之間的的暴力相向。所以一些必要的懲罰不應該廢除,只是在運用時必須有技巧。在用兵方面也是同樣的道理,聖明君王應擁有可除暴安良的軍隊,而非不需要軍隊。假使有人在吃飯時噎死,就禁止天下人飲食;有人在乘船時溺死,就禁止天下人乘船;都是很荒謬的事!那麼,有人因為曾有君王用兵喪失國家,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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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打。《左傳.文公十年》:「無畏抶其僕以徇。」
栲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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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製或柳條製的盛物器。《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七:「被他趕著,一鞭打在腦後,猛然驚覺。自此瘡越加大了,頭脹如栲栳。」也作「巴斗」、「笆斗」。
心非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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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偉:程偉,生卒年不詳。為道教傳說中的人物,性好煉丹方術。 (2) 撾笞:音ㄓㄨㄚ ㄔ,鞭打。 (3) 寸斷支解:意即苦刑逼死。 ◎2《抱朴子.內篇.微旨》若乃憎善好殺,口是心非,背向異辭,反戾直正,虐害其下,欺罔其上,叛其所事,受恩不感,弄法受賂,縱曲枉直,廢公為私,刑加無辜。……凡有一事,輒是一罪,隨事輕重,司命奪其筭紀,筭盡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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