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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務委員會(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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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務委員會是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在一九五○年代至文化大革命以前所設置的系級教學、行政集體領導及審議組織。
  依據一九六一年九月中共中央批准試行的[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條])規定:系務委員會是全系教學行政工作的集體領導組織。系內重大工作問題,應由系主任提交系務委員會討論作出決定,由系主任負責組織執行,並報校長和校務委員會。系務委員會由正、副系主任、系黨總支書記、教學研究室主任及教師若干人組成;由系主任提名,報請校務委員會通過,由校長任命。系的正副主任擔任系務委員會正副主任,職責是執行學校黨委員會、校務委員會的決議和校長的指示,討論涉及教學、研究生培養...
  英國擴充教育經費補助委員會為負責補助擴充教育的法人機構,根據〔一九九二年擴充教育及高等教育法案〕(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 1992)而設立。
  擴充教育經費補助委員會屬於法人組織,設有兩個:一為英格蘭擴充教育經費補助委員會(Furt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一為威爾斯擴充教育經費補助委員會(Furt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Wales)。前者共有十二至十五位委員,而後者則由八至十二位委員組成。委員均由教育科學部長任命,部長並分別從中指派...
  〔國家教育委員會行政法規、規章頒布辦法〕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於一九八九年三月十七日發布,同年四月一日施行。目的為改進行政法規、規章發布工作,提高行政法規、規章的權威性、嚴肅性和時效性,使行政法規、規章能夠及時為社會和公眾知曉,便於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全體公民執行和遵守。國家教育委員會依照授權和職權發布行政法規、規章的辦法,其主要內容如下:
  1.經國務院批准、授權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的行政法規,由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簽署發布令。
  2.國家教育委員會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職權範圍內發布的規章,由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簽署發布令。
  3.行政法規、...
  美國全國圖書館/資訊系統委員會為一民間組織,成立於1966年3月,由美國六大圖書館專業組織所組成。該委員會與在同年由詹森總統所成立之美國全國圖書館顧問委員會(The National Advisory Commission on Libraries)性質相似,其影響力與權威性不如官方正式組織,因此該委員會向顧問委員會提出建議,並由尼克森總統簽署第91-345法案,於1970年7月20日成立美國全國圖書館資訊科學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on Libraries and Information Science,簡稱NCLIS),該委員會亦自那時起停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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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係大陸地區國務院主管民族事務工作的職能部門,簡稱「國家民委」。一九四九年時,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建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簡稱「中央民委」;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六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央民委的建制被取消;一九七八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國家民委的主要任務是:管理民族事務,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教育、科技、文化事業;推進民主政治建設,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區域自治權利;維護國家統一,加...
國立教育評鑑委員會(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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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國立教育評鑑委員會成立於一九八五年,原名為中央教育評鑑委員會,至一九九二年方改為「國立教育評鑑委員會」,目前專職人員共一百二十八人。委員會成立之宗旨為改進各級學校學生的學業成就測驗、協助學校和教育機構的教育評鑑工作之實施、高中生的考試改進事務以及自學學士學位生的管理等。其主要組織單位有:評鑑計畫部、學歷評鑑部、考試管理部、學位檢定部等。
  委員會的主要業務如下:
  1.教育評鑑業務:發展評鑑學業成就測驗方法、全國中小學生和高中生學業成就之評鑑、調查分析影響學生學習成就的環境變項、幼稚園教育之評鑑、數學及科學成就國際比較之研究、舉辦改進學校教育之評鑑方法之研討會等...
學位考試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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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位考試委員會為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因辦理學位考試,依據〔學位授予法〕而組成的委員會。依據民國八十三年(1994)四月公布之〔學位授予法〕規定,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由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授予。各類學位名稱,由各校定之並報教育部核備後實施。各大學院校研究所研究生完成學位應修科目與學分並經考核通過,得申請學位考試。學位考試依下列程序進行:(1)組織學位考試委員會;(2)辦理學科考試;(3)辦理論文考試。學位考試委員會因學位名稱性質之不同,又分之為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與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等二種。學位考試委員會的組織、成員資格、任務與權責如下:
  1.組織:各大學院校...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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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為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前身,成立於民國十七年(1928)十二月。在此之前,清末民初即有少數學者倡議國語統一;辛亥革命成功,臨時教育會議於民國元年(1912)七月在北京召開,會中通過有關國語統一之議案多起,而教育部即根據其「籌議國語統一之進行方法」案,制定〔讀音統一會章程〕,於部內設專人籌開讀音統一會。二年二月,讀音統一會在北京開會,會期自二月十五日至五月二十二日,由教育部延聘及各省推派之代表吳敬恆等八十人出席,會議的成果計有:審定國音,制定注音字母及國音推行辦法。
  讀音統一會開幕後,由於政局不靖,教育部無暇顧及國語的推行工作,於是在北京的統一會會員王璞等二十五人...
學校管理委員會(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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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英國,實際負責管理學校教育的機構是學校管理委員會(簡稱校管會),其成員來自官方與地方兩方面。依據〔一九八六年教育法案〕第二號第一、二、三、五、六、七、八、十一及六十五節之規定:該機構由家長、地方教育當局(Local Education Authority, LEA)代表、教師、校長(head),以及由所有家長、教師、地方教育當局代表、校長等所選出之委員共同自過去已擔任過該會的委員中推舉產生的「共推委員」(co-opt)等組合而成。至於各類委員人數之比率,依照學生數而異;其比例如後:凡學生人數在一百人以下者,家長、地方教育當局代表、教師、共推委員以及校長之比例分別為2:2:1:3:1;學生...
國際教育交流委員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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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國際教育交流委員會成立於一九四七年,其宗旨在促進國際間教育文化之交流活動。此外,並積極促進有關語言之研究及海外之遊學活動,如重視至中國大陸、蘇俄以及其他歐洲國家之留學計畫,支持贊助高中學生的交換留學計畫,也為高中學生提供尋求海外教育經驗的服務事項。
  該委員會之主要出版品有:〔校園最新消息月刊〕 (Monthly Campus Update)、〔學生遊學資訊手冊年刊〕(Student Travel Catalog)等。
  美國國際教育交流委員會之會址如下:
  2505 E. 42nd. St.,
  New York, NY 1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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