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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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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誕而違背人情事理。《國語.周語下》:「於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轉易之名,有過之度。」《三國志.卷二九.方技傳.管輅傳》:「輅曰:『與死人語,何所畏邪?』舅大怒,謂輅狂悖。」
窺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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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著野心窺視,伺機而動。《宋書.卷八四.袁覬傳》:「而群小構,妄生窺覬,成軫惑燕,貫高亂趙,讒人罔極,自古有之。」
疲於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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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取子閻之室,使沈尹與王子罷分子蕩之室,子反取黑要與清尹之室。巫臣1>自晉遺2>二子書,曰:「爾以讒貪惏3>事君,而多殺不辜4>,余必使爾罷5>於奔命以死。」巫臣請使於吳,晉侯許之。吳子壽夢說之。乃通吳于晉,以兩之一卒適吳,舍偏兩之一焉。與其射御,教吳乘車,教之戰陳,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為行人於吳。吳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馬陵之會,吳入州來,子重自鄭奔命。子重、子反於是乎一歲七奔命。 〔注解〕 (1) 巫臣:一名屈巫,字子靈,春秋時楚國人,生卒年不詳。封於申,亦稱申公巫臣。與子重、子反不睦,後娶夏姬奔晉,二人即滅其族。巫臣乃自晉使吳,教吳用兵伐楚。 (2) 遺:音ㄨㄟˋ,給...
保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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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地方上的基層自治組織,為宋朝王安石所創。以十家為保,設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設大保長,徵召壯丁,教導戰陣。目的在使鄉民能自衛,以防範奸。《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保甲之法,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
文過遂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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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飾過失,順隨錯誤。宋.蘇軾〈再上皇帝書〉:「人皆謂陛下聖明神武,必能徙義修以致太平,而近日之事,乃有文過遂非之風,此臣所以憤懣太息而不能已也。」宋.司馬光〈論追尊濮安懿王為安懿皇劄子〉:「此蓋政府一二臣,自以曏者建議之失,已負天下之重責,仍欲文過遂非,不顧於陛下之德有所虧損。」宋.羅大經《鶴林玉露》卷三:「世之人舉動差謬,文過遂非,不肯認錯者多矣!」
因公行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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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庶獄』;伯夷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由此言之,聖賢之政,以刑罰為首。往者斷獄嚴明,所以威懲姦,姦既平,必宜濟之以寬。陛下即位,率由此義,數詔群僚,弘崇晏晏。而有司執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猶尚深刻。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或因公行私,逞縱威福。■《後漢書.卷六三.李杜列傳.李固》臣聞君不稽古,無以承天;臣不述舊,無以奉君。昔堯殂之後,舜仰慕三年,坐則見堯於牆,食則堯於羹。斯所謂聿追來孝,不失臣子之節者。太尉李固,因公假私,依正行邪,離閒近戚,自隆支黨。至於表舉薦達,例皆門徒;及所辟召,靡非先舊。或富室財賂,或子婚屬,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
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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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的德性。《國語.晉語八》:「故食穀者,晝選男德以象穀明,宵靜女德以伏蠱。」南朝齊.王融〈永嘉長公主墓志銘〉:「肅穆婦容,靜恭女德。」
於安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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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居安思危」之典源,提供參考。 《左傳.襄公十一年》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曰:「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華。八年之中,九合諸侯,如樂之和,無所不諧。請與子樂之。」辭曰:「夫和戎狄,國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合諸侯,諸侯無,君之靈也,二三子之勞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願君安其樂而思其終也。《詩》曰:『樂只君子,殿天子之邦。樂只君子,福祿攸同。便蕃左右,亦是帥從。』夫樂以安德,義以處之,禮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厲之,而後可以殿邦國,同福祿,來遠人,所謂樂也。《書》1>曰:『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敢以此規。」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抑微子2>,寡人3>無以待4>戎,不能濟河5>。夫賞...
假公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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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庶獄』;伯夷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由此言之,聖賢之政,以刑罰為首。往者斷獄嚴明,所以威懲姦,姦既平,必宜濟之以寬。陛下即位,率由此義,數詔群僚,弘崇晏晏。而有司執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猶尚深刻。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或因公行私,逞縱威福。■《後漢書.卷六三.李杜列傳.李固》臣聞君不稽古,無以承天;臣不述舊,無以奉君。昔堯殂之後,舜仰慕三年,坐則見堯於牆,食則堯於羹。斯所謂聿追來孝,不失臣子之節者。太尉李固,因公假私,依正行邪,離閒近戚,自隆支黨。至於表舉薦達,例皆門徒;及所辟召,靡非先舊。或富室財賂,或子婚屬,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
直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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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實書寫,毫不隱瞞作假。《晉書.卷一二四.慕容盛載記》:「但時無直筆之史,後儒承其謬談故也。」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史傳》:「奸懲戒,實良史之直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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