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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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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的方法。如:「新式教育應講究教材與教法。」
教材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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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格。 教學材料1.圖表2.標本3.影片4.唱片、光碟5.錄音帶6.電視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教材教法英文關鍵字: Teaching Method 參考資料張添洲/著。教材教法-發展與革新,2000年初版,頁32-37。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蘇湖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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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湖教法是北宋理學家胡瑗(安定)所首倡。胡瑗治學刻苦鑽研,早年以經學教授吳中;後范仲淹聘其為蘇州郡學教授,旋任湖州學教授,凡二十餘年。胡瑗在蘇、湖兩地教學,特重經義及時務;於學中設經義、治事二齋。經義擇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講明六經;治事則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攝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講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曆算以明數。又使以類群居講習,瑗亦時時召之,使論其所學,為定其理;或自出一義,令人人以對,而加以可否;或即當時政事,俾學者討論折衷。大抵經義重通才,重學理;治事重專業,重實習。胡氏教學方法重在各就學生性之所近以成就之,著重學者自行研修,並輔以師友切磋,相互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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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教材教法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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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教材教法設計 一、學習障礙教材教法設計舉隅(一)閱讀障礙兒童閱讀補救教學教材教法設計1.課程名稱:閱讀指導教材。2.編著者:臺北市立永吉國小資源班教師編寫。本教材曾榮獲台北市國小八十—學年度特殊教育教材資料優等獎。3.適用對象:學習障礙低年級兒童。4.課程內涵:○1本教材取材自台灣省教育廳兒童讀物出版部編輯的「中華兒童叢書」低年級兒童適用讀本中的十本書。○2本教材係透...
  小學數學教材教法改革實驗,是北京市朝陽區幸福村中心小學教師馬芯志蘭自一九七七年起所作的小學數學教學改革實驗。此實驗的目的是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實驗分為二輪,第一輪(1977~1980年)為一至三年級(5年制)的數學教學改革,第二輪(1980~1984年)為一至四年級(6年制)的數學教學改革。實驗中以改革數學教學方法為主,同時涉及重新調整、組合部分教材的問題,核心是啟發學生學習數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培養和發展學生的思維能力。
  馬芯蘭數學教學改革的具體方法為:
1.採用「滲透法」,改革基礎知識的教學,即根據知識的內在聯繫,在學習前一...
教法人軒轅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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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法人軒轅教」是目前臺灣地區依法登記有案的宗教法人團體;非營利性組織。三百多年前,鄭成功開府臺灣,當時除原住民之外,閩南人之漁商耕種者,約有二萬五千人;突增鄭氏官兵約二萬五千人,糧食將告短缺。鄭氏因行屯墾政策,寓兵於農,獎勵開墾;曾派員赴閩沿海,招納被迫逃亡居民,來臺開墾,以軍隊編制之鎮營為屯墾單位,自彰嘉以南,而至臺南、鳳山一帶,勞動生產力大增加,軍民遂有餘糧。鄭氏開臺其理政治軍,積極移民拓墾,皆本於儒家道德。漳泉族群的社會,反映閩南地緣色彩,其風俗習慣,均具特色。鄭氏來前,民信的廟宇,僅有吳真人廟一所,奉祀醫神保生大帝;其後明鄭時期二十三年間,所建廟宇三十八所,屬佛教者,有準提觀音...
教材教法合格考試(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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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教法合格考試,是一九八六年建立的中小學教師考核合格證書制度的一部分,是為不具備國家規定合格學歷的中小學教師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證書的考試。一般適用於年齡較大而又無法參加正規進修的教師。
  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要爭取在五年或者更長一點的時間內使絕大多數教師能夠勝任教師工作。在此之後,只有具備合格學歷或有考核合格證書的,才能擔任教師。」根據這個要求,國家教育委員會決定建立和實行中小學教師考核合格證書制度,於一九八六年九月頒發〔中小學教師考核合格證書試行辦法〕,其中規定考核合格證書適用於不具備國家規定合格學歷的中小學教師,考核合格證書暫設「教材教法考試...
  〔課桯‧教材‧教法〕為大陸地區目前專門刊登課程教材研究文章最主要的學術性刊物。一九八一年在北京創刊。由負責大陸通用教材編輯、出版的人民教育出版社領導。創刊初期由戴伯韜(原人民教育出版社總編)任主編。一九八三年六月,教育部決定:人民教育出版社既是教材的編輯出版機構,亦應成為課程教材的研究機構,遂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內增設「課程教材研究所」。其主要研究任務是:中小學課程理論;師範學校課程理論;學習理論;各學科之目的、任務、指導思想、教學內容和安排;教科書的體系、結構;各門學科的特殊問題。自課程教材研究所成立後,〔課程‧教材‧教法〕名義上改由該所主辦。編委多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各室負責人...
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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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教法,阿文原義為「溯源之道」,被用作「回教法」之名,不僅意味遵此可近真主,也由於穆斯林咸信此法是真主啟示給穆罕默德,昭告世人遵循者。
  回教法之法源有七,依其重要性順序如下:(1)〔古蘭經〕;(2)〔聖訓〕;(3)共識(Ijma');(4)類比(Qiyás);(5)理性之解釋(Ijtihad);(6)公眾利益(Istihsan);(7)法律推定(Istis'hab)。唯最後三項法源在各法家間有不同意見。
  遜尼派流傳至今者有四大教法學派,各以其創始人為學派之名:(1)哈奈非(Imam Abu Hanifah, 80~150 A.H.);(2)馬立克(Imam Ma...
我是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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