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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演員協會法令限制的劇場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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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quity Waiver House |
作者: | 謝庭芝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劇場種類名詞。指位在加州、且少於一百個座位的劇場。雖然他們也是演員協會的成員,但經過特別允許,所以可以不支領薪水而從事演出工作。這是為了讓專業演員能夠在社區劇場客串演出,或是能參與代理人或是製作人工作的演出,同時也稱作是「九十九個座位的戲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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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J. P. Mobley《Dictionary of Theatre and Drama Ter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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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不受演員協會法令限制的劇場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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