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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審令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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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íng fǎ shěn lìng |
解釋:
申明法令,謹慎發布命令,避免出現差錯,使人人遵守。《尉繚子.戰威》:「明法審令,不卜筮而事吉。」《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傳.孫武》:「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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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明法審令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