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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讓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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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é ràng |
解釋:
責問。《史記.卷八九.張耳陳餘傳》:「張耳與陳餘相見,責讓陳餘以不肯救趙,及問張黶、陳澤所在。」《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劉交傳》:「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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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責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