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審公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huì shěn gōng xiè |
解釋:
清末列強在中國租界內強行設立的審判機關。專門審判中外的互訟事件,審判官由外國領事或其委派人員充任,與中國會審官會同審理,實際上審判實權橾在外人手裡。後改為特區法院,民國十六年撤銷。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會審公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