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復舊京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guāng fù jiù jīng |
解釋:
收復失土或恢復國家舊有失傳的典章、制度。《晉書.卷九八.桓溫傳》:「誠宜遠圖廟算,大存經略,光復舊京,疆理華夏。」也作「光復舊物」。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光復舊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