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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職業教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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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Health Occupational Education |
作者: | 康自立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醫護職業教育係指為傳授人體衛生、與健康有關的職業知識、經驗及技能所實施的教育。其目的在培養與增進學生職業受雇能力,俾能協助檢定合格的醫護人員從事診斷、治療、預防以及復健的服務。此外,尚包括看護和衛生及健康的服務等所必備的經驗和技能。 我國醫護職業教育的目標為:(1)培養護理、醫事檢驗等各類醫事技術職業人員;(2)傳授現代護理有關醫藥衛生的知識與技能;(3)傳授現代醫事、衛生檢驗的知識與技能;(4)傳授現代婦嬰衛生的知識與技能;(5)陶冶職業道德及服務精神。設有護理科、護理助產合訓科、醫用光學技術科、復健技術等四科,其中除護理科修業三年外,其餘各科皆為四年。臺灣地區目前共有十五所學校辦理醫護職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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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醫護職業教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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