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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認領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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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fǎ dìng rèn lǐng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ǎ dìng rèn lǐng
解釋: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請求法院判決促使生父認領其子女。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法定認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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