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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jì yǎng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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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寄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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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ì yǎng |
解釋:
1.將子女暫時託人撫養。《敦煌變文集新書.卷六.秋胡變文》:「寄養十五年,終有離心之意。」 2.暫時安置某處供養。《朱子語類.卷一三○.自熙寧至靖康用人》:「太祖初定天下,將諸軍分隸州郡,特寄養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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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寄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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