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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事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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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àn shì |
解釋:
審理、裁決訴訟。《新唐書.卷四六.百官志一》:「決斷不滯,與奪合理,為判事之最。」唐.白居易〈得景爲縣官判事案成後自覺有失請舉牒追改刺吏不許欲科罪景云令式有文〉:「先迷後覺,判事雖不三思;苟有必知,牒舉明無二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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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判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