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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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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zhāo rè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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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招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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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詞: | 供認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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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āo rèn |
解釋:
承認罪狀。《警世通言.卷三三.喬彥傑一妾破家》:「高氏抵賴不過,從頭招認了。」《老殘遊記》第一六回:「我勸你們早遲總得招認,免得饒上許多刑具的苦楚。」也作「招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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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招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
tsiau-jīn/tsiau-lī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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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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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 | 認罪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招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