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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檢查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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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īn róng jiǎn chá quán |
解釋:
金融主管機關監督管理金融機構,使之健全經營的權力。在國內設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每年均須接受金融檢查。主管機關透過金融檢查,可瞭解其業務有無違規,財務是否健全,以導正金融機構經營的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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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金融檢查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