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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級三審制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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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sān jí sān shěn zhì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ān jí sān shěn zhì
解釋:
三級,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級。三審,指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三級三審制」為我國現行法院系統所採之編制。普通案件第一審由地方法院,第二審由高等法院,第三審由最高法院審理,內亂、外患等罪第一審則由高等法院審理。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三級三審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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