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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衿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gē jīn |
解釋:
昔時為兒女訂婚,倉卒之間來不及置辦信物,雙方家長遂各自割下一塊衣襟,作為信物。見《舊五代史.卷五四.唐書.王鎔傳》。《元史.卷一○三.刑法志二》:「諸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衿為定者,禁之。」也作「割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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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割衿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