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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分區 - 教育百科
使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and use districts
日期: 2003年10月
出處: 測繪學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二條,都市計畫範圍內得劃定住宅、商業、工業等使用區,並得視實際情況,劃定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如行政區、文教區、風景區、保護區及農業區)。亦可視地理形勢,使用現況或軍事安全上之需要,保留農業區或設置保護區,並限制其建築使用。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土地使用分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