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弔民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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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diào mín |
解釋:
撫慰百姓。《宋史.卷三八七.列傳.王十朋》:「王師以弔民為主,先之以招納,不獲已而戰伐隨之。」南朝齊.丘遲〈與陳伯之書〉:「中軍臨川殿下,明德茂親,摠茲戎重,弔民洛汭,伐罪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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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弔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