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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法案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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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zū jiè fǎ àn |
解釋:
美國國會在西元一九四一年三月所通過的法案。該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可依其主觀認知,將軍火以租借方式讓與其二次大戰的盟友。至大戰結束時,計有三十八國家依租借法案的規定得到美援。最大的受惠國則為英國和前蘇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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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租借法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