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謫居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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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é jū |
解釋:
古時官吏因罪被降官調職後,居住在被調任的地方。唐.白居易〈琵琶行〉:「我從去年辭帝京,謫居臥病潯陽城。」《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五:「吾本天上司書仙人,偶以一念情愛,謫居人間二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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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謫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