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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術培訓(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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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術培訓是指對在職職工和社會待業人員所進行的獲取某種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術技能為主的培訓,旨在提高他們的思想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能力,以為國民經濟各部門,特別是能源、交通等基礎工業的發展和農業的現代化培養和輸送有一定技術的勞動者和專門人才。
職業技術培訓的內容以專業知識和技能技術為主,同時也進行職業道德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教育。培訓的形式靈活多樣,既有正規職業技術學校開設的職業培訓班的脫產(離職進修)培訓,也有各種教育機構、社會團體所舉辦的函授、夜校和短期培訓班等。培訓的時間可長可短,長則可達一年左右,短則幾天、數月不等。培訓不以取得學歷資格為目的,受訓者學習結業時考核合格... |
易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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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培基(1880~1937)字寅村,號鹿山,湖南省長沙市人。早年畢業於武昌方言學堂;民國二年(1913),任湖南省高等師範學堂教師,後改任長沙師範學校及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教師;九年(1920),擔任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長;次年,兼任湖南省立圖書館館長;十一年(1922)至廣州,擔任大元帥府顧問;十三年(1924)春,應聘為廣東大學教授;十四年(1925)十月,任故宮博物院理事,國立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十二月任教育總長;十五年(1926)三一八慘案發生後,因故遭通緝,匿居使館區;翌年四月,轉赴上海,擔任國立勞動大學首任校長。
十七年(1928)北伐成功,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派... |
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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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實用技術培訓是大陸地區對農民進行應用型現代科學方法和技能的教育活動。一九八六年,〔關於七五期間加強農村青年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的通知〕和〔七五期間農村青年實用技術培訓規劃要點〕中提出: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的對象是全國農村中的一、二億初、高中畢業知識青年,任務是使一億人掌握一兩項本地區適用的先進生產技術,系統學習一項專業知織和現代化經營管理知識,使其中百分之三的人達到相當於農民技術員水平,為進一步培養農村專業技術人員打好基礎。培訓內容主要是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民用建築、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知識和技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的實施,主要由縣、鄉(鎮)、村的科技服務組織舉辦培訓班、技術講座等,同時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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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接受委託培養生管理工作暫行規定〕(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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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接受委託培養生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是大陸地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接受委託培養生及其在招生、在校管理、畢業生使用、招生經費等方面內容的規章。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根據一九八四年國家計畫委員會及原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布的〔高等學校接受委託培養學生的試行辦法〕,結合委託培養學生管理工作的具體情況,補充制定後,於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一日發布。規定中指出:普通高等學校委託培養的學生(自費生)與按國家計畫招收的學生相比,僅是培養費用的來源與畢業生使用的方式不同。因此,國家關於學生管理工作的規定不僅適用於按國家計畫招收的學生,原則上也適用於委託培養的學生及自費生。其重要內容如下:
1.招生 ... |
培格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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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神話中長有翅膀的天馬,是天神宙斯背負雷光的動物。傳說在希臘還有幾處因培格索斯踩過而噴湧出來的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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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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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是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和財政部發布有關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規範性文件。有如下十點規定:
1.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層次上屬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人才的一種途徑。 2.凡已修完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畫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者,同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育委員會批准,也可在同一學科門類中攻修第二學士學位。 3.第二學士學位只能根據國家特殊需要有計畫地按需要培... |
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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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又稱「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是大陸地區為加強培訓少數民族地區的師資,促進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而建立的培訓中心。據一九八三年五月六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革農村學校教育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關於「財政部要撥出一筆專款,為少數民族和邊境地區建設一兩所師資培訓中心」的精神,一九八五年教育部正式在西北師範學院內建立了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該中心主要為新疆、甘肅、青海、寧夏、陝西等省、區,培養普通高中、中等師範學校及大專院校部分學科的少數民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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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技術等級培訓(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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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技術等級培訓是大陸地區按照國務院各工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人技術等級標準〕進行的培訓教育活動。一九四九年之後,按照工資與技術等級相結合的原則制定了各工種的〔工人技術等級標準〕,一般實行八級工制,一至三級為初級工,四至六級為中級工,七至八級為高級工。一九八三年四月,勞動人事部頒發〔工人技術考核暫行條例〕(試行),國務院有些部、委(員會)也修訂和頒發了新的〔人技術等級標準〕規定凡國營企業、事業單位的技術工人,都要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技術等級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按照不同技術等級分為應知、應會和工作實例三個方面:應知,指不同等級工人應掌握的專業技術知識,包括工藝過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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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學校培養目標和任務(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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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學校培養目標和任務是指弱智學校的具體培養要求與職責。中國大陸弱智學校的培養目標和任務是:貫徹執行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方針,從弱智兒童的身心特點出發對其進行教育、教學和訓練,補償其智力與適應行為缺陷,為使其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能適應社會生活和自食其力的勞動者打基礎。培養學生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和愛社會主義的國民公德,使其懂得遵紀守法,講究文明禮貌;使學生具有閱讀、表達和計算的初步能力;發展學生的身心機能,矯正動作缺陷,增強身體素質;培養學生愛美的情趣和良好的生活習慣,使之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並學會一些簡單的勞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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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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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幹部培訓指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幹部和各級各類學校領導人員進行的培養和訓練。
大陸地區的教育行政幹部培訓起始於一九五五年,在同年八月國務院轉發的〔教育部關於訓練學校領導幹部和教育行政幹部計畫的指導〕中要求對普通學校、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的領導幹部和各級教育行政領導機關幹部,由中央、省(市)及專署三級教育行政部門逐級負責,用分批輪訓等辦法,進行訓練。九月四日,教育部在北京創辦教育行政學院,從一九五六年開始,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都建立了教育行政幹部培訓機構。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工作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完全中斷,一九七七年開始逐步恢復,一九八○年底由短期輪訓逐步轉入正規培訓,制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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