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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技術學校(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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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過去頗有成績且具有傳統的工程師學校(Ingenieurschule),就是高級技術學校的一種。其他高級技術學校包括農業、社工、紡織、成衣和行政管理等科。高級技術學校從一九六八年十月開始改制為專科學校(Fachhochschule),學制從原來的兩年延長到三年。
從前高級技術學校的入學條件是曾接受過實際的職業教育。學校改制成為專科學校後,有的邦仍然保留這種傳統的制度。大約有百分之八十的新生已經接受過職業訓練。未接受過職業教育的新生,必須事先進行好幾個月的實習。 |
成人高等教育專業證書制度(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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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專業證書制度是大陸地區在成人高等教育中實施的一種證書制度。一九八八年四月國家教育委員會、人事部在聯合頒發〔關於成人高等教育試行專業證書制度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中指出:大陸地區已有相當數量在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上工作的具有高中程度的在職人員,他們已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但未達到現行任職資格所要求的大專畢業文化程度。對其中具備一定條件的人,應以學習和掌握其從事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為主,為此建立專業證書制度。
用人單位按工作需要選送具備一定條件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教育,由用人主管部門委託普通高等學校或成人高等學校以「專業證書教學班」的... |
高中合格教師(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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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高中合格教師是指擔任高中教學、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雖未有大學本科學歷、但取得「高中教材教法考試合格證書」、「高中教師專業合格證書」者。
大陸官方規定凡目前尚未達到大學專科畢業學歷的教師,必須獲得「高中教材教法考試合格證書」,才有被聘為中學初級職稱資格(中學三級教師)。如只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教師本人希望取得中學中級職稱(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則必須取得「高中教師專業合格證書」。為鼓勵教師積極進修,官方還規定在教師崗位上任教八年或以上,通過本人進修達到大學本科學歷(進修前後該教師的專業需對口),則他們在一九八六年的初次聘任時,已獲得了可被評聘為中級職稱(中學一級教師)的資... |
高斯迭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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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高斯-賽得(Gauss-Seidel)迭代法,是一個求解線性方程式的迭代方法,參見賈可比迭代法(Jacobi iteration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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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技師合格證書(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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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為大陸地區有關業務考評部門,在對工礦企業諸生產崗位高級技師的申報者進行綜合考評後對符合有關標準的合格者所頒發的任職技術職務證明。
一九八九年勞動部頒發〔關於評聘高級技師的實施意見(試行)〕,規定高級技師的考核內容是:(1)職業道德;(2)勞動態度;(3)技術理論與操作技能;(4)工作業績(簡稱「德、勤、能、績」);但強調對高級技師的技務考核標準須高於普通技師。要求他們在解決本崗位(工種)高難度的生產工藝問題、傳授技藝、帶領普通技師及工人進行技術修護、排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等方面均有顯著業績。故考評合格的高級技師多屬本行業生產實踐經驗豐富、技藝精湛的能工巧匠,其中一... |
正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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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點P之垂線中一點Q,其上之正常位UQ與P點之實際位WP相等(UQ=WP),則自正常橢球面沿垂線量至Q點之距離,稱為P的正常高。亦稱法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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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城深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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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防護堅固。漢.荀悅《前漢紀.卷八.孝文皇帝紀下》:「令室家田作具以備之,以便為之,高城深塹,其外復為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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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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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大雅》的篇名。共八章。根據〈詩序〉:「崧高,尹吉甫美宣王也。」首章二句為:「崧高維嶽,駿極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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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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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是國務院就普通高等學校設置總則、設置標準、學校名稱、審批驗收、檢查標準及附則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的規章。該條例於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五日發布,全文共六章二十八條。其目的是為加強高等教育的宏觀管理,保證普通高等學校的教育品質,促進高等教育有計畫、按比例地協調發展。
該條例所稱的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以通過國家規定的專門入學考試的高級中學畢業生為主要培養對象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設置,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審核批准。國家教育委員會應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學預測和辦學條件的實際能力,編制全國普通高等... |
〔關於做好高等學校招收殘疾青年和分配工作的通知〕(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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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高等學校招收殘疾青年和分配工作的通知〕是教育部、國家計畫委員會、勞動人事部和民政部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聯合發布的一個文件。該文件要求高等學校招生時注意錄取德智條件優秀的殘疾考生,為他們升學深造創造條件。其主要內容是:(1)「殘疾」考生指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的學習及畢業後從事的工作者。(2)各高等學校應從殘疾考生的實際著眼,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對上述殘疾考生,在全部考生德智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不應僅因殘疾而不予錄取。(3)高等學校錄取的殘疾考生,畢業後應按其所學專業,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統一分配確有困難者,由考生報考時所在省、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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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