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080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菩提道燈論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書名。阿底峽撰。闡述佛教修習次第,依上士、中士、下士之三士道循序漸進,著重在發菩提心、持、修觀,並強調顯教的修持,是修行密續的基礎。後有仲敦巴等人專弘其說,形成西藏佛教噶當派的特色,對西藏佛教有廣大影響。
破設設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形容破爛不堪。《董西廂》卷二:「把破設設地偏衫揭將起,手提著刀三尺。」元.鄭廷玉《金鳳釵》第三折:「住著破設設壞屋三間,乾受了冷清清寒窗十載。」也作「破殺殺」。
潘達微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人名。(西元1880~1929)字鐵蒼,廣東番禺人。早歲入同盟會,創辦平民日報、時事畫報,宣傳革命。辛亥廣州三二九之役,殉難者暴屍遍地,潘氏奔走九善堂,收集烈士遺骸,得七十二具,叢葬於黃花岡。晚年潛心學佛,在棲霞寺受為僧,法號妙化。圓寂後,政府曾明令褒揚。
臺灣省政府警政廳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臺灣省政府所屬的機構,受內政部警政署指揮監督,掌理全省警察行政的計畫、民眾的組織、外僑的保護、嚴法令的施行、刑事及違警案件的偵訊與處理等事務。前身為警務處,但已於民國八十六年改為警政廳。又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後,臺灣省政府警政廳已併入內政部警政署。
惹草沾風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比喻勾搭他人,到處留情。明.馮惟敏《僧尼共犯》第二折:「勾引的惹草沾風潑賴徒,辱沒殺受傳燈好宗祖。」也作「拈花惹草」。
徇公忘己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為了國家或公眾的利益,而捨棄個人的私益。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十四.記文》:「非特救當世正人端士之網羅,直欲後世亂臣賊子之迷罔,徇公忘己,為國惜賢。」也作「徇公滅私」。
賣嘴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誇大言語,賣弄口舌。元.曾瑞〈喜春來.當時歡喜言盟誓〉曲:「世間你是負心賊。休賣嘴。暗有鬼神知。」《西遊記》第八四回:「八在旁賣嘴道:『媽媽兒莫說黑話,我們都是會飛的。』」
目不妄視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眼睛不隨便亂看。形容遵守禮制,不逾矩。《仙傳拾遺.卷四.楊通幽》:「以護氣希言,目不妄視,絕聲利,遠囂塵,則可以凌三界,登太清矣。」
沈日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意之所之,而變化曲伸,與道大適」著作:著有《受恒受漸齋集》六卷評論:「不肯於經義,先生(葉鑄唐)手書之。曰富心不服,上書言為學當務博綜,不宜斤斤占毕。」晚年益涵濡六經,以詩古文詞聞於世。
門公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替別人守門的老年人。《清平山堂話本.五禪師私紅蓮記》:「那時天未明,山門也不曾開,叫門公開了山門。」《喻世明言.卷二.陳御史巧勘金釵鈿》:「門公方知是魯公子,卻不曉得來情,便道:『老爺不在家,小人不敢亂傳。』」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