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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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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次年徙為燕相。性剛直,好任俠,食客日數十百人。後因酒後辱丞相田蚡,與其族皆見誅。
(4) 毀:詆毀,貶抑。
(5) 直:抵得上。通「值」。
(6) 效:摹仿。
(7) 呫囁:音ㄔㄜˋ ㄓㄜˊ,附耳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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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若勿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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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置若罔聞」。見「置若罔聞」條。01.清.陳確〈雒蜀論〉:「子瞻憤中訕詆,不為無過,然是口語之傷,非有不解之仇,置若勿聞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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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飛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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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的「飛語」指的是沒有根據的言論,同「蜚語」。後來這兩個典源合成「流言蜚語」,指製造不實的傳言,用來詆毀他人。後泛指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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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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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毀中傷。《管子.形勢解》:「毀訾賢者之謂訾,推譽不肖之謂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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菽麥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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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根本無法親政,且有年長的哥哥,但欒書等人為了掌握政權,把周子當成傀儡,就稱讚周子十分聰明,並詆毀他的哥哥,說他十分無知,連豆子和麥子都沒辦法分辨,這樣的人怎麼可以做國君呢?後來「不辨菽麥」這句成語被用來形容人愚昧無知。亦用來比喻缺乏常識或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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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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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詆毀中傷。唐.李翶〈答韓侍郎書〉:「前人既非賢良,遂反相毀損者,亦有其人矣!」也作「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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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本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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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源,提供參考。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辟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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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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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次年徙為燕相。性剛直,好任俠,食客日數十百人。後因酒後辱丞相田蚡,與其族皆見誅。
(4) 毀:詆毀,貶抑。
(5) 直:抵得上。通「值」。
(6) 效:摹仿。
(7) 呫囁:音ㄔㄜˋ ㄓㄜˊ,附耳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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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源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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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源,提供參考。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辟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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蜚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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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的「飛語」指的是沒有根據的言論,同「蜚語」。後來這兩個典源合成「流言蜚語」,指製造不實的傳言,用來詆毀他人。後泛指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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