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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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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暴無道,禍國殃的人。如:「獨夫賊,人人得而誅之。」也作「賊獨夫」。
護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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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國家,保護人。《孤本元明雜劇.雙林坐化.第二折》:「掃蕩妖魔神鬼怕,護國佑萬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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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遭遺棄的百姓。《左傳.閔公二年》:「衛之遺,男女七百有三十人。」
2.改朝易代後的前朝百姓。《史記.卷三五.管蔡世家》:「於是封叔鮮於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
常用字標準字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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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研訂之標準字體表。於國六十八年八月一日至七十一年七月公告試用,並於七十一年九月一日正式公告啟用。一共收常用國字四八○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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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選舉權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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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捕魚為生的人。如:「政府造福漁。」
2.欺凌百姓。《商君書.修權》:「夫廢法度而好私議,則姦臣鬻權以約祿,秩官之吏,隱下而漁。」
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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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複決係指人親自投票同意或否決憲法修正案,或立法機關所議決之法律草案。
  人複決權的思想源自希臘城邦之直接主制。十八世紀,盛行盧梭(J.J. Rousseau)的「約論」,美國麻塞諸塞州憲法首先列入「人複決」之條文,而後為瑞士、法國採行。一七九二年法國國議會甚至議決,凡未經人批准之憲法,不得視為憲法。唯此時期之人複決,多為獨裁者所濫用,以致普遍為人所厭棄。有鑑於此,目前各國對人複決權之運用均有明文規定與限制。以下就人複決行使的範圍、行使的方式、行使條件的限制三方面說明:
1.行使的範圍:人複決權之行使分為憲法案、法律案三大範疇。(1)憲法複決...
安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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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太平,人安樂。《大宋宣和遺事.元集》:「除凶去惡,長治華夷,安國泰。」《孤本元明雜劇.曹彬下江南.第四折》:「治法調和風雨順,安國泰賀昇平。」也作「國泰安」。
教育輔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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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教育輔導團,係我國省(市)政府教育廳(局)及縣(市)政府教育局,為配合教學視導的實施而設置。團長由教育廳(局)長兼任,輔導委員則由督學、業務科專員及師範院校有關人員擔任,督學室主任(或主任督學)擔任總召集人,下設國小學及國中學各學科輔導小組,各學科之主任輔導員及輔導員由教育廳(局)長就各校校長及教師中,具有該學科專長者遴聘擔任,每學年遴聘一次,均為無給榮譽職。
  依據﹝省市國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及有關規定,其職責如下:
  1.輔導國中小學進行課程及教材教法等研究工作。
  2.輔導國中小學辦理教學演示及觀摩會,改進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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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違法或暴力行為引起社會動亂不安的人。[例]一些治安較差的國家,常見暴在天災之後趁機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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