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93.7512 ms
共 616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仁愛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仁厚慈愛。《淮南子.脩務》:「堯立孝慈仁愛,使民如子弟。」《史記.卷一○一.袁盎鼂錯傳》:「仁愛士卒,士卒皆爭為死。」
|
合度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適宜,合乎法度、尺度。《文選.曹植.洛神賦》:「襛纖得衷,脩短合度。」《文選.嵇康.琴賦》:「檢容授節,應變合度。」
|
敵愾同仇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同仇敵愾」之典源,提供參考。 1、「同仇」:《詩經.秦風.無衣》豈曰無衣?與子同袍1>。王于興師,脩我戈矛。與子同仇2>。 〔注解〕
(1) 同袍:戰袍共同穿用。表示與民同欲。
(2) 同仇:一起征伐仇敵。表示與民同怨。 2、「敵愾」:《左傳.文公四年》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及〈彤弓〉。不辭,又不荅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1>而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2>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覺報宴3>。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 〔注解〕
(1) 敵王所愾...
|
伏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伏法、受死。《大宋宣和遺事.利集》:「蔡脩亦以復辟之謗伏誅。童貫初貶惡州居住,量移郴州。」《三國演義》第三回:「何進謀反,已伏誅矣。」
|
泫然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流淚的樣子。《禮記.檀弓上》:「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脩墓。』」唐.沈既濟《任氏傳》:「鄭子泫然對曰:『歿矣!』」
|
蔡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主左右,後令吾徒並受謗議。」邕遂死獄中。 曾于《曹娥碑》背面題八字隱語「黃絹幼婦,外孫虀臼。」為楊脩所道破:「黃縜乃顏色之絲也。『色』傍加『絲』,是『絕』字。幼婦者,少女也。『女』傍『少』字,是『妙』字。外孫乃女之子也。『女』傍『子』字,是『好』字。虀臼乃五辛之器也。『受』傍『辛』字,是『辭』字。總而言之,是『絕妙好辭』四字。」參考資料:網路資料及維基百科。
|
祭酒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古代宴饗時,先由尊長者酹酒祭神,故稱為「祭酒」。《史記.卷七四.孟子荀卿傳》:「齊尚脩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明.許浩《兩湖麈談錄》:「按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示有先也,故謂祭酒,蓋尊重之稱也。」
|
不任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不勝、不堪,表示程度極深。南朝梁.任昉〈為卞彬謝脩卞忠貞墓啟〉:「臣亦何人,敢謝斯幸,不任悲荷之至。」唐.韓愈〈答魏博田僕射書〉:「即日愈蒙免,蒙恩改職事,不任感激。」
|
禮樂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禮與樂。禮乃行為道德的規範,而樂能調和性情、移風易俗,二者皆可用以教化人民,治理國家。《禮記.禮器》:「禮也者,反其所自生;樂也者,樂其所自成。是故先王之制禮也以節事,脩樂以道志,故觀其禮樂而治亂可知也。」《梁書.卷三五.列傳.蕭子恪》:「伏以聖旨所定樂論鍾律緯緒,文思深微。命世一出,方懸日月,不刊之典,禮樂之教,致治所成。」
|
應聲蟲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04.明.俞弁《逸老堂詩話》卷上:「楊用脩有云:『世之人無特見者,一一隨人之聲而和之,譬之應聲蟲焉。思以青黛藥之,可發一笑。』」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