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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君王進言或稟告。《新唐書.卷一六五.崔群傳》:「群凡啟,平恕如此。」《紅樓夢》第一六回:「故啟上皇太后,每月逢二六日期,准其椒房眷屬入宮請候看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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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表彈劾。《晉書.卷六九.劉隗傳》:「而隗之彈不畏強禦,皆此類也。」
2.演樂器。如:「他正在彈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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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兩種樂器以上的合,且各樂器各自分任一聲部,以互相協調,互為主從的,稱為「重」。按演出時樂器的件數不同,分為二重、三重、四重、五重等。而按樂器不同的組合,有小提琴鳴曲、弦樂三重、鋼琴三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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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簫等管樂器。泛指演音樂。
複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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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用語。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節於一首曲子中,作成交叉拍子的效果。例如梅呂哀舞曲中用三拍子之同時亦以二拍子來劃分三拍子的節,因此造成3:2的拍子比率,稱為Hemiola。在十四世紀的法國音樂中有許多複節例子。二十世紀的西方音樂亦喜用複節來形成拍子的衝突,尤其是美國作曲家卡特(Elliott Carter, 1908-)以使用這種節技巧見長。傳統的非洲音樂由大量之複節構成,後來也影響到美國的黑人音樂。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鳴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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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樂曲形式。通常分呈示部、發展部、再現部、尾聲等段落。古典浪漫時期的鋼琴鳴曲、室內樂、交響曲或協曲等樂曲中的第一樂章都採用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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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指歌曲或獨曲在主要樂段之間,所插入的音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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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臣子因事向君王陳,並條列其是非,稱為「議」。唐.韓愈〈唐故太原王公神道碑銘〉:「在禮部議詳雅,省中伏其能。」
2.古代臣子向君王進的章疏。《文選.曹丕.典論論文》:「蓋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也稱為「章」、「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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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臣子對君主上書時用來繕寫章的摺本。《花月痕》第三七回:「經略笑道:『喜事重重!』便向摺匣中取出一本摺,交付荷生。」也作「折」。
凱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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