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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將。《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書勞異曰:『方論功賞,以答大勛。』」《資治通鑑.卷六五.漢紀五十七.獻帝建安十三年》:「今治水軍八十萬眾,方與將軍會獵於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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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致送、奉獻。如:「效勞」、「效力」、「效忠」。《韓非子.五蠹》:「獻圖則地削,效則名卑。」《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誠欲效其款款之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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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舊時天子御、諸侯封都稱「寶」。《詩經.大雅.崧高》:「錫爾介圭,以作爾寶。」
抱薪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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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魏策三》1>華(陽)軍之戰,魏不勝秦。明年將使段干崇割地而講。孫臣謂魏王曰:「魏不以敗之上割,可謂善用不勝矣,而秦不以勝之上割,可謂不能用勝矣。今處期年乃欲割,是群臣之私而王不知也。且夫欲者,段干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受。夫欲者制地,而欲地者制,其勢必無魏矣。且夫姦臣固2>皆欲以地事秦3>;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今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窮,是薪火之說也。」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淮南子.主術》。 (2) 固:原來、一向。 (3) 秦:戰國時秦國。戰國七雄之一。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後於秦孝公時,...
約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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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八.高祖本紀》漢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封皇帝符節,降軹道旁。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乃以秦王屬吏,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弃巿。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1>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2>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
爭先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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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以外戚的權勢,作威作福,行使命令。其他的諸侯王看到這樣的局勢,都紛紛向王莽致上最敬禮,爭相奉上印,惟恐落於他人之後,有的則歌頌王莽的功德,極盡諂媚,真是令人感到悲哀!後來這兩個典源被合用成「爭先恐後」,指競相爭先,惟恐落後。
盛氣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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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為人任達仗氣,和當時的范泰結為「雲霞之交」。他頗受宋武帝賞識,所以原來要託付他在受禪時,擔任進奉玉的大任。但是有一次陪武帝吃飯時,謝澹不但喝醉酒,還大言不會屈順任何人的意思。武帝雖因謝澹是方外之士,不與他計較,但是心裡著實不高興,也就不讓他進奉玉了。由這個故事可知,謝澹的「仗氣凌人」是恃才傲物的意思,和「盛氣凌人」的用法不同。
一衣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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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一○.陳本紀下》隋文帝1>謂僕射2>高熲3>曰:「我為百姓父母,豈可限一衣帶水不拯之乎?」命大作戰船。人請密之,隋文帝曰:「吾將顯行天誅,何密之有!使投柹於江,若彼能改,吾又何求。」及納梁蕭瓛、蕭巖,隋文愈忿,以晉王廣為元帥,督八十總管致討。乃送書,暴後主二十惡。又散寫詔書,書三十萬紙,遍喻江外。 〔注解〕 (1) 隋文帝:楊堅(?∼西元604),華陰人,隋朝的開國君主。初仕北周,封隨公,後弒靜帝自立,國號隋。在位二十四年,後為次子楊廣所弒。諡文。 (2) 僕射:職官名。秦時設置,因古時重視武官,用善射的人掌理事務,漢以後各朝都據秦法而有此官。至唐時,左右僕射相當於宰相的職任。...
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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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後漢書.卷二六.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馮勤》:「賜霸書曰:『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欲以身試法邪?將殺身以成仁邪?』使勤奉策至司徒府。」
名不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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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宰衡」,位上公。後世沿用為宰相的通稱。 (4) 印信:政府機關使用的印章。有印、關防、鈐記、國、職章等類別。〔參考資料〕 漢.彌衡〈鸚鵡賦〉(據《文選.卷一三.賦.鳥獸上》引)嗟祿命之衰薄,奚遭時之險巇?豈言語以階亂,將不密以致危?痛母子之永隔,哀伉儷之生離。匪餘年之足惜,慜眾雛之無知。背蠻夷之下國,侍君子之光儀。懼名實之不副,恥才能之無奇。羨西都之沃壤,識苦樂之異宜。懷代越之悠思,故每言而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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