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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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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抗命」是指人民的公開、非暴力、依照良知而作的政治性反抗法律或行政的行為;原因在法律條文不合正義,或行政措施違反民意,公民群集表示不願遵從的行動。
最具體的公民抗命的例子是甘地(M.K. Gandhi)在二次大戰前後在印度所領導的不合作運動。他為了爭取印度脫離英國殖民統治,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發起不遵守英國統治的運動。其所宣示的是印度人拒買英國貨、拒絕繳稅、不將錢存入英人所開的銀行、並拒服公職。甘地只是據理呼籲,是公民抗命的最佳範例。在理論中,思想家們對公民抗命的定義並不一致。有人認為公民抗命不合法,因藐視現存的法律故視為違抗行為。有人認為公民抗命既是非暴力的,並未違反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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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公民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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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公民教育大體上包括:(1)以宗教教育為公民道德教育之基礎;(2)以培養民主社會之人格特質為公民教育之主要目標,透過人文及社會學科、非正式道德教育活動實施之。
宗教教育的實施,依據一九四四年〔巴特勒教育法案〕(Butler Education Act of 1944)的規定,由各地教育行政機關召集國教及其他教派之代表、教師等組成委員會,負責編纂協定協議大綱(agreed syllabus),並訂定教材內容綱要。之後,英國政府曾多次組織委員會,修訂教案綱要,以配合社會變遷的需要。今日英國宗教教育的內容,已日趨世俗化,不再侷限於宗教教義。其目的在促使學生從日常生活中,了解良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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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推展青少年公民教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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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推展青少年公民教育計畫〕是為因應當時國家非常情勢,有效貫徹「加強三民主義思想教育功能」而策定之方案,行政院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1980)二月六日以臺六十九教字一四六六號函核定實施。其目標為:加強公民教育,使三民主義之倫理、民主、科學的精神,能在青少年思想中落實生根;並增進其民族意識及愛國精神;融合現代學術和科學的方法,教導青少年成為復國建國之基本幹部。重要內容如下:
1.實施範圍:包括國小、國中、高職、大專及軍警院校等各級學校(含各級補習學校)、社教機構、工廠及民間社團組織;其對象包括文武學院之學生及社區農工商組織青少年在內。公民教育主要課程:國小為國語文、社會及生活與倫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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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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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智慧係指集思廣益的智慧。此為第四類智慧,其他三類智慧為聚集事實、賦予事實某種意義、將事實理論化,此三類本質上是屬於個人的智慧;公民智慧則是屬於公共的。
公民智慧是人類智慧的基本標記,其目的在創造公共意識,健全的公共哲學和良好的公共措施是人類公民智慧的最高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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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公民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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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對公民教育的重視,受凱紳史坦納(Georg Kerschensteiner, 1854~1932)職業陶冶說與斯普朗格(Eduard Spranger, 1882~1963)文化陶冶說思想的影響。凱氏主張從手工勞作教育中培養公民道德,使其養成獨立、自由和道德的人格,並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與義務感。斯氏則主張以文化陶冶培養國民道德,包括倫理制度的建立,個人精神的修養,以及對國家具有責任感與榮譽心。今日德國所實施的公民教育,仍然延續其歷史傳統,不過已逐漸演變朝向民主政治教育發展。詹棟樑於民國七十三(1984)年在[西德的公民教育]一文中,將德國的公民教育目標歸納為三方面: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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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曼公民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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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曼公民教育方法」是一九七七年由美國威斯康辛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adison)課程與教學教授紐曼(Fred M. Newman)所提出的八種可辨別的公民教育方法。一般而言,在教學計畫或課程設計中可能出現超過一種以上的方法,因此在實際運用時,這八種方法並非互相排斥,通常可能在教師的教學與課程中識別出一種或多種。八種方法如下:
1.學術學科:包括歷史和社會科學,教授有關社會的過去、現在與泛文化的現象;這些知識是從大學的學術學科領域中產生出來,尤指歷史與社會科學,不但要教授這些學科的知識,而且要教學研究方法。此方法認為已發展的學術性教材的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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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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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主義者」一詞從公民學(civics)而來;公民學乃研究政府之學,現今為美國中小學公民課程的科目名稱。公民主義者事實上乃是主張公民主義(civism或civicism)的人;然而「公民主義」很少被使用,而以使用「公民主義者」較多。公民主義來自法文的civisme,法文則從拉丁文的civis而來;意謂市民或國民(citizen)。法文中的公民主義,傾向於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所建立的新國家。在英文裡,公民主義如同古希臘與羅馬共和國所擬想的「國民主義」,或譯為「市民主義」(citizen principle),指為了公共利益而自我犧牲傳統。廣義而言,意謂好公民主義。所以「公民主義」是「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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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規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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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規準」因文化背景與時空因素等的不同,難有一致的共識。依歐陽教於民國七十二年(1983)在〔公民教育與公民灌輸〕一文中,提出評斷公民教育內涵的適切性,可視為公民教育規準的參考,即:
1.民主國策:公民教育政治社會化的理論與過程、方法與成果,都要遵循民主哲學的法治理想,在我國就是民族、民權與民生的三民主義國策理想,如此公民教育內容才不致於偏枯。2.認知識見:公民教育內涵如果牽涉知識真理的探討,必須遵循科學求真的原則,是是非非,不可非是是非;尤其要注重真理事實或知識原則的結構,如此才易於了解活用,而不流為瑣碎事實的記憶材料。3.價值適切:公民教育內涵如果牽涉價值的知與行,必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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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實驗室實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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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實驗室實習方法」是公民教育方法之一;使用此種方法實施公民教學,旨在幫助學生應用教材知識於公共政策制定,使政策與自由的基本概念產生關聯,以及使用民主的方法達成公共決策。實驗室實習的理念事實上就是「經驗單元」的型式,此法於一九五八年,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組成的[公民教育方案](Citizenship Education Project,簡稱CEP)所提出;乃由為公民教育所設計的「經驗單元」改編與改良而成。
使用此種方法,教師使用學校、社區、省(州)、國家、世界等當做實施公民教育的實驗室,配合或透過公共決策機構實施,如選舉、政府機構、法院、各種理事會或董事會、委員會、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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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羅斯與戴尼遜公民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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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授葛羅斯(Richard E. Gross)和德克薩斯大學教授戴尼遜(T.L. Dynneson),根據二十年來美國中小學社會學科文獻,分析公民教育的教學方法,試驗性地辨識出八種學校已經在實施的教學方法,其後稱為葛羅斯與戴尼遜公民教學方法,並成為一連串評估公民教育在社會學科的地位的基礎。
此八種公民教學方法如下: 1.說服社會化與灌輸的方法。此法即基於假設:兒童需要被教以其社會與文化可覺察的規範與價值。 2.當代課題與現行事件方法。此法即基於假設:為使學生成為有效能與關懷的公民,學生必須參與研究當代的重要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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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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