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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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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違警法中的規定。如妨害秩序安寧、妨害交通、妨害風俗、妨害衛生、妨害公務、誣告偽證或湮滅證據、妨害他人身體財產。本法已於民國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廢止。
死灰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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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甲聽到消息後,非常害怕,只好打著赤膊,去向韓安國請罪。然而韓安國卻不與田甲一般見識,不但沒有懲他,反而很有器度的原諒、善待他。後來「死灰復燃」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失勢者重新得勢;也比喻已經平息的事物,又重新活動起來。出現「死灰復燃」的書證如宋.陳亮《陳亮集.卷一八.啟.謝曾察院啟》:「劫火不燼,玉固如斯;死灰復燃,物有待爾。」
賄賂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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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以財物行賄、受賄。《陳書.卷七.皇后傳.後主沈皇后傳》:「閹官便佞之徒,內外交結,轉相引進,賄賂公行,賞無常,綱紀瞀亂矣。」《隋書.卷二五.刑法志》:「有司皆臨時迫脅,苟求濟事,憲章遐棄,賄賂公行,窮人無告,聚為盜賊。」也作「貨賂公行」、「貨賄公行」、「賄貨公行」。
不教而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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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不透過教育來防範罪行,遇有犯錯立即加以處或判死刑。《漢書.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下》:「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官場現形記》第二○回:「大人限他們三個月叫他們戒煙,寬之以期限,動之以利害,不忍不教而誅。」也作「不教而殺」。
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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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切斷犯人肢體,或割裂肌膚的刑。分墨、劓、剕、宮等。也稱為「肉辟」。
芝山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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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就被居住的部落視為靈地,而得以保留原生林的風貌,少有砍伐。懷古園內的「芝山合約碑記」亦記載有居民砍樹木遭,並規定不許伐木。嘉慶年間重申禁伐。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又指定芝山岩為「風景保安林」。1925年日本植物學家島田彌市調查芝山岩有維管束植物有319種,植物相豐富,有些種類稀少罕見,建議定此地為「天然物紀念地」(類似現今的保護區)加以保護。使得這裡至今仍保有當時多數的植物種類,具有各種不同生存方式的樹種,形成完整的天然林相。芝山岩調查小組此次完...
息黥補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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黥,古代在臉上刺字、塗墨的刑。劓,古代割鼻子的酷刑。息黥補劓本指修整面容的殘缺,以恢復本來的面目。語本《莊子.大宗師》:「庸詎知夫造物者之不息我黥而補我劓,使我乘成以隨先生邪?」後比喻痛悟前非,改過自新。宋.蘇軾〈登州謝兩府啟〉:「策蹇磨鉛,少答非常之遇;息黥補劓,漸收無用之身。」
欲蓋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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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感到愧疚。有的人想追求名聲,《春秋》卻不加記載,有的人想要掩飾,反而被明白地記了下來,這是為了懲不義之人。」後來「欲蓋彌彰」這句成語,就從原文「欲蓋而名章」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想要掩飾過失,反而使過失更加明顯。
動輒見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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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動輒得咎」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韓愈是唐代著名的文人,他精通六經百家,崇尚儒學,排斥佛老,文章自成一家,為後世治古文者所取法。登進士第後,曾任國子博士、監察御史等職,卻因直言敢諫,屢次犯怒被貶,久久不得升遷。韓愈自認才高,不應受此待遇,因此作〈進學解〉一文以抒己憤。該文採問答方式,以國子先生喻己,假托學生之言,抒發自己才高卻不受重用的不滿,卻說自己不過是一介庸才,符合目前的低位閒差,用以自我解嘲。文中的「跋前躓後,動輒得咎」就是學生描述國子先生(韓愈)在官場上的處境艱難,一有舉動就會遭受責,進退兩難,而屢遭貶謫。後來「動輒得咎」就被用來形容人處境困難,極易受到責難。
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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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犯罪的人予以矯正及治療。亦即藉刑及類似刑的處分,對犯罪者人格、行為、態度的修正、改變或治療的科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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