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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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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最早聽見的說法當做是正確的,而不願做任何的改變。語本《漢書.卷四五.息夫躬傳》:「唯陛下觀覽古戒,反覆參考,無以先入之語為主。」表示最早聽到的話容易在心中留下深刻的主觀觀念,而難以接受其他說法。《文明小史》第二九回:「盧主事這般拘執,便有他同寅一個韓主事異常開通,卻已在堂官面前先入為主,極力贊說這改法律之舉是好的。」
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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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專門用語,通常表示特別或除外的意思。在法律條文中,都訂有明確的正面意義,有時正面的意義不盡周全,就訂「但書」來作補充。因在法律條文的句端冠以「但」字,故稱為「但書」。引申為有條件的協約。
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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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百姓。[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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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及憲法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中所強調之被選舉權,另外依憲法第18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狹義的參政權亦包含應考試、服公職之權;而廣義來看,參政權包含上述之各式權利,然須以言論實踐,因此最廣義的參政權亦包含言論上之自由。而參政權依據權能區分理論,其可分為行使政權之權及行使治權之權兩類。人民行使政權之作法又可分為選舉罷免權及創制複決權兩類,前者係為對政府人權或民意代表等人之控制權,而後者則是對...
喋喋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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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喋喋不休」之「喋喋」見於《史記.卷一○二.張釋之馮唐列傳.張釋之》。張釋之,字季,西漢南陽堵陽人。任職廷尉時,執法公允,認為法律是天子與天下人都應共同遵守的。當他還在擔任謁者僕射的官職時,有一天伴隨文帝去虎圈巡視。文帝因為管理虎圈的嗇夫流利的答出了禽獸名稱和正確數量,於是下詔要升虎圈嗇夫的官。張釋之過了好一會才上前問文帝:「絳侯周勃和東陽侯張相如這兩個人如何?」文帝回答:「都是言行仁厚的人。」張釋之又說:「絳侯和東陽侯兩人向來言行仁厚,但也曾經因為不善於言辭,在討論事情時說不出話,哪像這個嗇夫話多又辯才敏捷,能言善道。況且在秦朝就曾任用掌案牘的書吏,官吏們爭著以極快速、苛刻、細察來比較高下,...
社會連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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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認為有機連帶是現代工業化社會的社會連帶形式,社會為整合各種個體,而得以接納更多元的價值以及文化。而法律和規範也多為維持某種道德底線,而非嚴厲要求個體。(註二)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社會連帶英文關鍵字:Social Solidarity 參考文獻註1:葉正。社會學詞彙。台北:風雲論壇。 P.380註2:D.W.Francis。最新社會學理論的觀點。林秀麗、林庭瑤、洪惠芬 譯。韋伯文化。 P.79~P.81
柯爾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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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人際關係。 第四階段:遵守法規取向-遵守社會規範,認定規範中所訂定的事項是不能改變的。是一種信守法律權威重視社會秩序的心理取向,在心理認同自己的角色,在行為上有責任心,以及義務。第三期 後習俗道德期(postconventional level of morality)-在面對悠關道德的情境時,可本諸於自己的良心及個人價值觀從事是非善惡的判斷,而未必完全受傳統習俗或社會規範所限制。第五階段:社會法規取向-了解行為規範是為維持社會秩序且經大眾同意建議的。只要大眾同意而建立的。只要大眾共識社會規範是可以改變、修改的增訂合...
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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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機關或民意機關,糾舉違法失職的官員,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行動,稱為「彈劾」。[例]針對這一件弊案,監察院已經提案彈劾相關失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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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牽涉到法律或政治的事件。如:「犯案」、「命案」、「投案」、「破案」、「五三慘案」。
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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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露出馬腳反義:神不知鬼不覺,瞞天過海辨似: 「東窗事發」及「露出馬腳」都有曝光揭露的意思。 「東窗事發」側重於陰謀及非法行為被揭露;「露出馬腳」側重於隱蔽的真相被揭發或無意中洩露出來。 東窗事發 露出馬腳 辨似例句 ○ ㄨ 你們幹盡這般醜事,如今~,法律難容! ㄨ ○ 幸虧你機警,否則剛剛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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