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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驗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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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驗證性本來是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1889~1951)前期哲學和維也納學圈的一個重要原則,且直接延續至後來的邏輯實徵論(logical positivism),但是到了波帕(Karl Raimund popper, 1902~1994)提出「否證論」(falsificationism)後,又對「可驗證性」一詞賦予新的意涵。
依照邏輯實徵論的說法:真的陳述必須要能得到「證實」(verification),驗證(testing)一個陳述就是要證實它是否為真的,不能證實的陳述則是沒有意義的。按照這個觀點,「驗證」就意味著「證實」,而「可驗證性」就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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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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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呈現證據。如:「經原告舉證歷歷,嫌犯終於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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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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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保證人;證實。如:「我可以作證,這篇文章確實是他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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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證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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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證照(occupational licence)係由政府或公信機構,經公開的標準程序,檢測某些特定人員所具有之專業知識或技能,合格者則頒發證書,以作為其執業能力的證明或執業資格的憑證。職業證照制度係指由政府或專業團體制定法規或團體規約,使取得職業證照者得到某種程度之就業保障。因此,實施職業證照制度之基本條件有二:(1)公開而標準化之檢測;(2)對具有證照者之合理保障。
實施職業證照制度之目的在於: 1.維護公共安全:部分職業,其從業人員之專技水準攸關他人生命健康或公共安全,例如:醫療、建築等,是以未具適當水準之人員應限制其執業,以保障社會或公眾之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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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通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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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通疏證〕為清朝陳立所作,旨在闡釋〔白虎通義〕,取古代之典章制度概念,一一疏通證明。
〔白虎通義〕之成書,源於東漢章帝時;因帝崇尚經術,大會諸儒於北宮白虎觀,講論五經之異同,章帝親臨稱制,考較得失,並命史官班固撰集其事,而成〔白虎通義〕一書,亦稱〔白虎通德論〕或簡稱為〔白虎通〕。此書為諸儒集體之作,而由班固總其成。其內容既博且雜,廣引經傳,並吸收了當代之陰陽五行和讖緯之學,以釋秦漢之典章制度。至其引經部分,多採今文家言,故論者有謂該書係集東漢初葉今學之大成。 清道光年間,經學家陳立,字卓人,江蘇句容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進士,精通〔許氏說文〕、〔公羊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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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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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投資信託基金所發行的持分證明。可分為開放式和封閉式兩種。開放式受益憑證為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根據公司所擁有證券在市場上的價格,把公司的股權賣給投資大眾,因此,投資人可隨時要求公司以當天的淨值買回受益憑證。而封閉式受益憑證的發行金額和股數都是固定的,投資人買進此種受益憑證,不得要求發行公司買回,而且在發行之後,其買賣只能在股票市場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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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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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證據。如:「罪證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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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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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由證人的陳述事實以為證據,稱為「人證」。《老殘遊記》第一八回:「白公又道:『所有以前一切人證,無庸取保,全行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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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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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證據以外可供參考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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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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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不能作證。比喻事實真相無法得到澄清、證實。元.無名氏《抱妝盒》第三折:「一下子打死了他,做的個死無對證哩!」《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四:「又道是死無對證,見個人死了,就道天大的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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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
貓頭鷹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