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112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偶語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相對私語。《史記.卷八.高祖本紀》:「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聊齋志異.卷二.聶小倩》:「(甯采臣)見短牆外一小院落,有婦可四十餘,又一媼衣𪑦緋,插蓬沓,鮐背,龍鍾,偶語月下。」也作「耦語」。
|
一邱貉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與宣帝最寵信的太僕戴長樂的私仇最深。有一次戴長樂被人告了一狀,他懷疑是楊惲慫恿的,所以也上書控告楊惲誹謗當今皇上。其中一條罪狀大意是說:從匈奴投降過來的人,正談論他們首領單于(ㄔㄢˊ ㄩˊ)被人殺害的消息。楊惲聽了之後,就發表議論說:「單于真是昏庸的君主,雖然他的大臣替他設計了很好的治國策略,卻不知採用,結果送上自己的性命。這就好比歷史上秦朝的君主一樣,因為聽信小人而殺害忠貞大臣,結果遭到亡國的噩運。如果當時秦朝的君王肯採納忠言,也許今天還是秦朝的天下呢!從古到今的國君都喜愛聽信小人的話,真像出自同一山丘的貉(ㄏㄜˊ,一種形似狐狸的野獸)一樣,沒有什麼差別。」楊惲如此借古諷今,實在是太猖狂無禮...
|
訞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邪惑、怪誕。《荀子.非十二子》:「如是而不服者,則可謂訞怪狡猾之人矣。」《漢書.卷四.文帝紀》:「今法有誹謗訞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
|
箴諫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規戒勸諫。《漢書.卷五一.路溫舒傳》:「唯陛下除誹謗以招切言,開天下之口,廣箴諫之路。」
|
弭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禁止或止息誹謗的話。《國語.周語上》:「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唐.李商隱〈哭虔州楊侍郎〉詩:「本矜能弭謗,先議取非辜。」
|
部落格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論、科技等等,在民主自由國度也常出現批評政府施政為主題的Blog,不過要注意言論之中是否有牽涉到法律誹謗、妨礙風化、智慧財產權等問題。(中國大陸對網路自由有其他的限制,內容限制較多)抒發與分享個人情緒 網誌常用來抒發個人情緒,把生活中的不滿、鬱悶或憤怒宣洩到網誌上,或是與網路上的網友們分享個人開心的心情。分享與交流知識、技術 如果有專長、興趣的人,可以藉由撰寫網誌來分享自己的知識與技術,並和網路上的網友交流討論。認識同好、結交朋友藉由網誌的社群性質可以吸引興趣或性格相合的網友來觀看,並且藉此認識結交新朋友。分享創作文學、...
|
三章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咸陽。欲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弃巿。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1>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2>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注解〕
(1) 法三章: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事。
(2) 抵:相當、對等。
|
怨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埋怨誹謗。《漢書.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上》:「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則怨謗之氣發於謌謠,故有詩妖。」《紅樓夢》第五回:「一見了寶玉,都怨謗警幻。」
|
氣頭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正在生氣的時候。《紅樓夢》第七七回:「不過太太偶然信了人的誹言,一時氣頭上如此罷了。」《文明小史》第九回:「他這話本是一時氣頭上的話。」
|
屏斥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斥退。《宋書.卷七三.顏延之傳》:「延之昔坐事屏斥,復蒙抽進,而曾不俊革,怨誹無已。」《三國演義》第一○四回:「提拔幽隱,以進賢良,屏斥奸邪,以厚風俗。」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