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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役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chú yì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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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除役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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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chú yì |
解釋:
1.凡屆滿服役限齡,或病傷殘廢,經核定不堪服役,或失蹤、被俘停役屆滿三年尚未歸還者,此後終身不再服役,稱為「除役」。 2.水力、火力或核能等各種電廠因壽命告終而封廠關閉,稱為「除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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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除役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