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領贓 - 教育百科
ˇ
  • 漢語拼音 lǐng zāng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lǐng zāng
解釋:
失主至警察機關領取失物。《官話指南.卷二.官商吐屬》:「這麼著官就打發衙役來,叫事主領贓去。」《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三回:「他在上海舉目無親,一時又不敢就走,要希冀拿著了騙子,還要領贓,只得出來在外面求乞告幫。」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領贓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