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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理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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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shěn l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ěn lǐ
解釋:
  1. 審查處理。
    【例】法官在審理案件時須秉持公正的原則。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審理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ěn lǐ
解釋:
審查處理。《金史.卷一一.章宗本紀三》:「求直言,避正殿,減膳,審理冤獄,命奏事於泰和殿。」《福惠全書.卷二.蒞任部.堂規式》:「堂上公事,及審理詞訟,如有尊客賜顧,聽事吏須婉詞回覆。」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審理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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